按照《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麗江古城5A級景區(qū)整改工作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》(麗政辦發(fā)〔2017〕34號)及《關于在麗江古城5A級景區(qū)開展“麗江古城文明誠信經營示范戶”評選的通知》(麗古示范發(fā)〔2017〕1號)精神及要求,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對2018年5月9日經復審公布的65戶“麗江古城文明誠信經營示范戶”以及2018年5月18日評選表彰的第二批42戶“麗江古城文明誠信經營示范戶”進行了重點跟蹤檢查,經檢查其中有2戶不符合繼續(xù)保持“麗江古城文明誠信經營示范戶”的條件,決定撤銷其“麗江古城文明誠信經營示范戶”稱號,并收回牌匾和榮譽證書?,F將撤銷的2戶“麗江古城文明誠信經營示范戶”及通過復審并繼續(xù)保持“麗江古城文明誠信經營示范戶”稱號的105戶經營戶及經營店鋪名單公布如下: 一、“麗江古城文明誠信經營示范戶”撤銷名單(2戶)二、“麗江古城文明誠信經營示范戶”經營戶及經營店鋪名單(105戶)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​​​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