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媒體報道,近日,濟寧一位學生家長在網(wǎng)絡上發(fā)帖稱,自己小學五年級的孩子小凡(化名),在體育課上被數(shù)學老師毆打。據(jù)家長描述,當天小凡在體育課上惹怒數(shù)學老師吳老師,吳老師上前擊打小凡的頭部九次,小凡的臉頰出現(xiàn)嚴重的紅腫。
事后,吳老師承認了打人舉動,稱自己聽見小凡大聲戲謔地喊自己的名字,一怒之下便動了手:“我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人了,他一個十多歲的孩子,對人極為不尊重,他不是正常地喊,是那種大聲地、戲耍地喊。我打他嘴,他嘴賤,我就說。”
小學生因直呼老師姓名被擊打頭部9次?學生無禮教師更不能失理.png (237.01 KB, 下載次數(shù): 4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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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3-21 15:37 上傳
在新聞評論區(qū),網(wǎng)友的意見分歧較大。有人認為,“名字不就是用來叫的嗎?”還有人覺得:“直呼老師姓名不太尊重,但打人有點過了吧?”另有一些網(wǎng)友力挺老師:“這是給孩子的一次深刻教育,讓他明白什么是尊重人!”
學生直呼老師的名字是否代表不尊重?實際上,不同的教育理念會帶來截然不同的回答,而且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是否表達出尊重,也需要在具體場景之下判斷。
從目前看到的老師描述來看,這名學生的行為確實有些不妥,但是否到了需要打人的程度?恐怕遠遠不至于。學生犯了錯確實需要教育,但孩子“無禮”,教師更不能“失理”。
我國已明文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。比如,教育部頒布的《中小學教育懲戒規(guī)則(試行)》明確規(guī)定了教育懲戒的對象、方式和尺度,其中特別提到,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、實施教育懲戒過程中,不得有“以擊打、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”,不得“辱罵或者以歧視性、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”,“對學生實施教育懲戒后,應當注重與學生的溝通和幫扶,對改正錯誤的學生及時予以表揚、鼓勵”。
從這個角度看,即便學生直呼其名不妥,老師也遠不至于擊打學生頭部,甚至事后還稱學生“嘴賤”,這都非常不合適,也絕非教育部門所倡導的教育懲戒。
況且,據(jù)家長描述,被打期間,孩子兩次鞠躬道歉,體育老師從旁勸阻都未能制止數(shù)學老師的行為。倘若屬實,這不禁讓人追問,該老師到底是在發(fā)泄情緒,還是在教育學生?嚴格來說,孩子的行為很大程度上是老師教育的結果,當發(fā)現(xiàn)學生有不良行為時,老師是否也該反省一下自己的教育方式,又或者以身為范給學生上一堂德育課?
實際上,了解一些教育規(guī)律的人應該知道,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思維異?;钴S,愛表現(xiàn)自己,常常有挑戰(zhàn)權威的沖動,也因此可能會犯錯。但是,教育的目的不就是引導孩子少犯錯、不犯錯嗎?如果簡單粗暴地“以打代教”,那么,教師這個職業(yè)存在的意義是什么?
教育是一門復雜的學問,絕不能簡化為“戒尺之下出高徒”。教師更是一份特別需要愛心和耐心的工作,我們能理解老師也有自己的情緒,但希望在面對學生時,能控制好情緒,表現(xiàn)出更優(yōu)秀的職業(yè)素養(yǎng),真正配得上“靈魂工程師”之美稱。
(綜合:光明網(wǎng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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